隱私權政策

PILLEDAY Inc.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30 條,為保護當事人之個人資料並迅速處理相關申訴,特制定並公開以下隱私權政策。

1. 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

  • 提供商品與服務:受理訂單、商品配送、本人辨識與確認、客戶諮詢
  • 回覆客戶問題、處理客訴、傳達公告事項
  • 服務改善與統計分析(以無法識別之形式)

2. 處理的個人資料項目

訂單/配送收件人姓名、聯絡方式、地址、訂單資訊
問題諮詢姓名、聯絡方式、電子郵件、問題內容
自動蒐集連線紀錄、Cookie、連線 IP(於服務使用過程中產生)

於 AI 客製化推薦中輸入的健康與過敏資訊,僅為產出推薦結果而在瀏覽器中處理,本公司不會以可識別的形式另行儲存。

3. 個人資料的保存與利用期間

處理目的達成後將立即銷毀。但依相關法令須保存時,將於該期間內保管(契約與解約紀錄 5 年、貨款結算與商品供應紀錄 5 年、消費者申訴與紛爭處理紀錄 3 年、標示與廣告紀錄 6 個月等)。

4. 個人資料的第三方提供與委託處理

本公司僅於取得當事人同意、法律有特別規定等符合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之情形,方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。為提供服務,可能將配送、代管等部分業務委託受託人,委託時將依相關法令確保安全管理。(代管:카페24(주))

5.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行使方式

當事人得要求查閱、更正、刪除個人資料或停止處理;若以書面、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絡保護負責人,本公司將立即處理。

6. 個人資料的安全性確保措施

本公司透過管理性(內部管理計畫與教育訓練)、技術性(存取權限管理、加密、資安程式)與實體性(資料存取控管)措施,安全地管理個人資料。

7. Cookie 的使用

本公司可能為提升服務使用便利性而使用 Cookie。使用者可於網頁瀏覽器設定中拒絕儲存 Cookie,惟此時部分服務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。

8.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
保護負責人PILLEDAY Inc.
聯絡方式070-4010-2160 · pilleday2024@gmail.com

權益侵害救濟:個人資料紛爭調解委員會(1833-6972)、個人資料侵害申報中心(118)、大檢察廳(1301)、警察廳(182)。本政策自公告日起適用。